关于请推荐2019年度“中国内燃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奖励在中国内燃机行业科学技术研究与工程应用开发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内燃机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贡献。依据学会“评选、表彰‘中国内燃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有关决定”,2019年推荐、评选、表彰“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在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内燃机学会科学技术奖分“中国内燃机学会自然科学奖”、“中国内燃机学会科学技术发明奖”和“中国内燃机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推荐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本行业相关单位和个人。

    2、在内燃机行业完成的民用科学技术成果和军民通用科学技术成果,按有关规定经过相应的技术评价,并有科技成果鉴定书或相应的技术评价证明。

    3、经过两年以上的使用实践(基础研究成果、基础性技术成果和一次性应用成果除外),证明技术性能稳定、可靠;具有实际应用或潜在应用价值。

    4、推荐的奖项成果,不存在诸如成果权属、技术内容、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三、项目推荐

    根据中国内燃机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一),中国内燃机学所属各分会、各省市内燃机学会、学会常务理事和院士均可推荐申报。

    独家完成的项目由单位组织推荐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推荐申报。同时需盖其项目完成单位的公章。

四、推荐的申报材料

  《中国内燃机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二)一式1份,其中原件1份;附件材料1份并装订成册。勿另附封面,推荐书电子版和纸质版需保持一致。

    注意:推荐材料不全,将不予以评选。

五、报送方式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将推荐候选人材料邮寄至中国内燃机学会秘书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六、时间进度

      2019年7月30前,组织专家进行形审,并对推荐的材料修改补正;8月底之前组织专家进行初评,而后呈报常务理事会进行最终评定,并在学会的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于2019年10月,在“中国内燃机学会2019年学术年会暨设计与智能制造分会、基础件分会和新材料和表面技术分会联合学术年会”上进行颁奖、表彰。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明志  祝维瑾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111号  邮编  201108

    电话:021-31310811   021-31310973 

    电子信箱: zhuweijin66@126.com

    附件一:中国内燃机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附件二:中国内燃机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中 国 内 燃 机 学 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