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国内燃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结合2024年工作安排,现将第三期(2024-2026年度)中国内燃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项目面向中国内燃机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单位会员,拟资助对象为32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以下简称被托举人)。
学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选拔不超过5名,给予每人每期5万元资助(每期三年)。
二、申报条件
(一)32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三)被托举人依托单位为中国内燃机学会单位会员,被托举人为中国内燃机学会个人会员;
(四)有项目支撑。被托举人作为业务骨干参加本单位各类科研项目,省部级、国家级或重大/点计划项目优先,申报时应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五)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六)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七)未曾入选本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优秀青年、青年拔尖、青年长江、青年千人等)。
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不支持学会工作、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会员无申报资格。
符合上述条件且入选中国内燃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者,获得优先推荐至中国科协青托项目资格。
三、申报方式
1.由单位会员组织本单位人选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推荐单位请登录中国内燃机学会“科技奖励”栏目(http://www.csice.org.cn/award/apply/),在线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并填写《中国内燃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书》(样表见附件2),上传《申报书》word版。上传附件须包括签字盖章的《申报书》扫描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平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17:00。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1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1份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后邮寄至中国内燃机学会秘书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步骤安排
1.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的申报条件自愿申报。
2.形式审查。学会秘书处根据有关管理办法,对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项目评审。
(1)初评:评审专家委员会分组专家初审本组材料,并填写评审意见表,各组投票同意数过半者进入终评。如当年申报人数少于20人,不进行初评,直接进行终评。
(2)终评:采用现场答辩或视频答辩的方式,入围者现场报告;评审组提问;最终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
4.项目公示。学会秘书处将会议评审的结果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批,获批后,在学会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被托举人,颁发入选证书。
5.组织实施。学会对项目实施进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被托举人学术行为轨迹进行跟踪,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6.结项与验收。被托举人在每年12月1日前向学会秘书处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效;每期项目结束后1个月报送项目总结和成效。评审专家委员会依据被托举人提交的结项报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学会负责结项报告的后续使用。
7.推荐激励。对于表现突出的被托举人,学会将优先推荐至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及学会有关科技奖励。
五、联系方式
1.材料接收
联 系 人:刘芳
联系电话:021-31310973
报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111号 中国内燃机学会
邮    编:201108
电子信箱:liufang@csice.org.cn
2.申报系统支持
联 系 人:蔡宇琛
联系电话:021-31310189,15201952192
电子信箱:caiyuchen@csice.org.cn